纪检监察机关的十六字反腐方针
标本兼治,
综合治理,
惩防并举,
注重预防。
两个责任
党委负主体责任;
纪委负监督责任。
主体责任(党委):
一是加强领导,选好用好干部,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;
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;
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,从源头上防治腐败;
四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;
五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,带好队伍,管好自己,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。
四转一强:
纪检监察机关转思想、转职能、转方式、转作风、强自身。
三严三实
严以修身、严以用权、严以律己;
谋事要实、创业要实、做人要实。
一案三查
一查当事人的违纪违法责任;
二查党委(党组)的主体责任;
三查纪委(纪检机构)的监督责任。